近日,无效该俱乐部因经营问题关闭原店将课程迁转至8公里外新址。俱乐且搬迁距离超出协议约定,部闭
晋安法院审理发现,店搬陈某为女儿在某商场游泳俱乐部报名价值26178元的迁被亲子游泳课程,(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晋研)


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,费纠纷中费

被告依据合同“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”条款及单方制定的无效退费规则,其所属公司主体变更还直接影响合同履行。签约110课时并明确约定授课地点。
根据课程的履行情况,晋安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,要求退还剩余91节课时费用,涉案合同中“闭店不退费”条款属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,陈某因新址距离过远无法接受,依法判决某游泳俱乐部退还消费者陈某剩余课程费用21656元。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新培训场所不仅超出约定距离范围,新址实际运营主体并非原签约公司,
2022年11月,该案判决为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“霸王条款”认定提供了司法指引。